承包的寺庙的香客们捐的香火钱要不要交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文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法规定,在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总额中,一部分收入项目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具体是: (1)财政拨款; (2)经国务院及财政部批准设立和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收入等; (3)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