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近日,因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I Do”品牌创始人李厚霖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被告北京恒信凯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应给付原告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部未付租金262万余元(已抵扣保证金)及违约金;被告李厚霖、恒信正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金钱给付义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李厚霖是谁?I Do钻戒创始人、李湘前夫 据《环球人物》,因为一段失败婚姻,这个名字几乎被“李湘前夫”盖过了所有,甚至超过了“钻石大亨”“神秘富商”这些噱头十足的名头。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