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精神,有问题的外来原始凭证应作如下处理:
(1)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会计人员有权予以退回,要求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怎样处理有问题的外来原始凭证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怎样处理有问题的外来原始凭证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精神,有问题的外来原始凭证应作如下处理:
(1)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会计人员有权予以退回,要求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怎样处理有问题的外来原始凭证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怎样处理有问题的外来原始凭证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
fengjun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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