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在交易市场中屡禁不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或是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以上的,抑或是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将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刑事责任。 从以上可以看出,这个罪名的成立,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构成因素,一为伪劣产品的认定,二为销售金额(未销售的货值金额)。本文旨在探讨伪劣产品的认定问题。 一、分类 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