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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规定,只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收回。公共利益包含的内容,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其中列举了五项关于公共利益的一些内容。 在相关的企业征收案件中,因为企业的诉求是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诉求应当是申请补偿,对企业的损失补偿到位。同样符合《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规定,包括《物权法》第121条的规定,以及《房地产管理法》第20条都有明确的规定。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未到期之前,因为公共利益要收回的,予以合法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那么,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使用权房屋动迁款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我大姨也可以继承吗?如果动迁要回迁房子的话还会是遗产吗? 山东元康律师事务所曹兴龙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和其他财产继承性质差不多,如果有遗嘱则优先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
为什么我们买的住宅房产的土地使用权限是70年,而不是50年,30年,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办。今天这一个视频给大家全部说清楚,记得点赞收藏。 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说不好听点,是拍脑袋拍出来的。曾任中国第一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的王先进这样说过:上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一些新情况陆续出现,土地成为重要资产。1986年3月下发《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并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作为组织保证。新成立的土地管理局一开始提出的是住宅50年产权。也就是说,我们国家最先确定的住宅产权是50年,理…
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因用途不同而规定了不同的最长使用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那么这些建设用地最长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何续期?相信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谈谈现行法律的规定: 我国《民法典》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采用了两种不同的模式: 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采取自动续期模式。 1、权利到期后自动处长,续期后原权利义务内容一般不变。 2、但是《民法典》对于续期是否需要交纳相…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规定,只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收回。公共利益包含的内容,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其中列举了五项关于公共利益的一些内容。 在相关的企业征收案件中,因为企业的诉求是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诉求应当是申请补偿,对企业的损失补偿到位。同样符合《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规定,包括《物权法》第121条的规定,以及《房地产管理法》第20条都有明确的规定。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未到期之前,因为公共利益要收回的,予以合法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第一,协议。第二,招标。第三,拍卖。第四,依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进行规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招拍挂。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从国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或者企业,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之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 在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如果转让的话,…
土地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 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 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
一、相关案例 1.嘉善县人民法院 (2020)浙0421民初1226号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的仅是暂时性的使用权,而非所在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内的使用权且在租期届满时承租人亦应将承租物返还出租人所有。 2.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8)内0102民初6812号 该协议具备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主要内容,协议双方对协议约定的内容是明确认知的,对涉案车位使用权名为租赁实为使用权转让也是明知的,双方均无租赁的意思表示,且王建霞一次性付款115000元、七十年期限的协议内容不符合租赁的习惯,反而符合当时本地区地下车位转让市…
【裁判要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当事人作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争议地为其父母的宅基地,但因争议地上一直未进行建设,并无房屋等建筑物,故不存在因当事人继承房屋进而通过房屋产权转移而享有争议地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7)最高法行申636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陈国兴。 委托代理人陈天亮。 委托代理人梁海雄,海南邦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陈国平。 委托代理人娄春艳,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
一、概念与构成 (一)基本概念 本罪指的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相关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 犯罪构成 1. 客观方面 总体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直接取得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出让和划拨,此为国有土地一级市场的范畴。而将一级市场通过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则形成国有土地二级市场。在国有土地二级市场中,土地转让一般是有偿转让,由此,当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或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地者在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后非法转让、倒卖…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流动规模是相当大的,有的是从一个城市前往到另一个城市工作,有的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做生易或打工的,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短期内买不下房,就只好租房住了,这样以来就带火了各地租房市场。简而言之,在租房时,我们拥有的就是房屋的使用权,房东拥有的是所有权。下面就给大家具体讲一下:什么是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又有什么区别? 广义上讲“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
【裁判要旨】 1.非法围海、填海行为的认定 行为人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在海岸线向海一侧以平整场地及围堰护岸等方式,实施筑堤围割海域,将海域填成土地并形成有效岸线,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可以认定为构成非法围海、填海。 2.无意思联络的独立围海、填海不属共同违法行为 同一海域内,行为人在无共同违法意思联络的情形下,先后各自以其独立的行为进行围海、填海,并造成不同损害后果的,不属于共同违法的情形。行政机关认定各行为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独立的行政违法行为,并对各行为人进行相互独立的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同一海…
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所建设的房屋,是村民非常重要的财产。但是,我们都知道,村民对于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那么问题来了,在村民死亡之后,宅基地可以作为其遗产继承吗? 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对于这个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第6条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据此可知,村民…
【案例导入】 A的孩子B大学毕业后留在城市工作、生活,亦买了房。A老人除了偶尔去城里看望孩子,多数时候在村里的宅基地老宅里生活。A去世后,村委会以该户没有农业人口实际居住使用为由,要求收回宅基地,理由是该村宅基地紧张,拟将该宅基地收回后分配给另一村民家庭使用。B不同意,认为宅基地是父母遗产,应当由自己继承。那么,村委会和B的意见,谁对谁错呢? 【律师观点】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严格意义上来讲,宅基地并不属于遗产。宅基地两权分立,其中使用权具有福利性与身份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