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破产指的是三种程序,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 重整指的是企业还有挽救的价值,不一定非得让它“死亡”,通过重整程序,引进投资人、继续经营、调整、偿付债权,重整计划经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企业按计划履行,最终得以继续存活。 和解是破产企业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最终企业能够消灭债务得以存活的程序。 无论是重整还是和解,在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履行后,依法申报债权的债务归于消灭;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无法执行,那么企业就要被宣告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 何为破产清算? 直白点说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