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公司注册资金没到位资金账簿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25号文件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根据该文件精神,贵公司注册资金没有一次性到位,应当按实际收到款项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以后只就增加部分申报缴纳印花税. 收到注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