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的期限是什么? 票据权利的期限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就是说2年内不行使权利则权利消失.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票据权利丧失的补救途径有哪些? 票据权利丧失的补救途径 1.挂失止付 (1)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