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2、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