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节对债务人财产追回中破产撤销权做了介绍,本节对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财产的追回其他方法进行介绍,主要包括欠缴出资的缴纳、管理人员非正常收入和财产的追回、取回权等。 一、 债务人欠缴出资的追缴 《企业破产法》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当企业法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以其法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出资人的出资是法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出资义务包括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和公司增资时的出资义务。本条“尚未完全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