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为及时抢救伤者,没有责任的一方垫付了医疗费用,过后要求退还遭拒,垫付者有权追回垫付的费用吗?近日,防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刘某驾驶轿车在城区街道逆向行驶,与原告陈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陈某车辆与被告侯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侯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驾车逃逸,陈某为侯某垫付挂号费、治疗费等各项医疗费用共计4.4万元。经交警认定,刘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陈某和侯某没有责任。2021年9月,侯某以刘某、陈某与陈某车辆投保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