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条是关于民事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的规定。 一、本条的历史来源的制定目的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条实际上是对上述两条规定的整合。 制定本条规范的目的,旨在明确侵权行为的一般规范。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了侵权行为债权之一,本条与之对应,列明了实践中最常见的债权原因事实。 本条的内容极其抽象,无…